今早,又再次在升降機遇見這中學生。這天他已經揹了一個Puma袋,紅色的。可能是我多心,其實他每天都換袋上學去。不過就算他介意也沒什麼,年青人嘛,我那時遇上相同的事的話,也可能會覺得不高興。
我那個袋嘛,其實是十二月中在百貨公司買Clarks皮鞋時發現一拼購買的,原因是好看平實又抵用。個多星期之後在Clarks的店舖發現這原來是最新貨品,所以被推介中。心想:一定會有不少人購買吧!早就有了心理準備會跟人撞袋。
我發現跟人用著同一個袋的時候,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,只覺得這個好用,而且好看,我就會大方的用著,根本無須遮遮掩掩。
衣服呢?自問不大愛買名牌衫的我,當然也不想穿著如制服一樣的衣服在街上行走,於是就算到大型連鎖店買衫也好,選的都是簡單易襯的款式。所以,我不會買那些突然流行的T-shirt,更不會買那些突然成街也穿著的「中國加油」之類的東西。穿著同款的沒有什麼問題,只要你對自己所穿的覺得滿意舒服就行。
自己喜歡,穿得舒服,人的自信自然來了,你根本不用介意別人跟你穿同一款的衣服,用同一款的東西。我對衣著打扮的態度一直是這樣:無論那件衣服有多好看,若果根本不適合你,又或者你沒有信心穿得好看的,無謂勉強。你夾硬穿上,滿足自己,但穿出來不好看也沒有什麼意思,再老土一點遇上別人穿著同一款但比你穿得好看,那時真的自討苦吃。
揀情人也是一樣:別人說好的未必一定適合自己,勉強沒有幸福,放一件名牌貨在身邊但根本跟自己格格不入的,不會換來別人真正的艷羨目光。
我們不是明星名人,他們需要計算每次出鏡所穿的會否跟別人撞衫,沒法子,這是他們的工作之一。在報紙雜誌我們也會偶爾看見藝人撞衫事件發生,但通常是哪一個穿得有自信能保持個人風格的,就不會處於下風。
說到底,做自己,找到自己的個人風格與態度,你就是最好的。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