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來不喜歡倪震,亦從來不覺得他是才子。我更不覺得他用情專一,不過一個人愛另一個人永遠不為外人道,周小姐為何愛倪先生我們永遠不會明白,但一次又一次讓我們見識他口講對周小姐一條心,行為上又是另一回事。
好了,這次真的斷正了,本來兩個人的戀愛事從不是什麼值得外人插手加把咀的,只不過大家都會替被愛侶背叛的另一邊不值--不忠有罪,這根本不存在已婚與否,當你跟另一人認定一段關係,無論逢場作戲還是一腳踏兩船,都是不知所謂。
今早還有報導指周小姐原諒這賤男,還以為她這樣不智,幸好原來最終決定長痛不如短痛。周小姐的聲明寫得很好,而且亦對一眾渾水漠魚的傳媒兜口兜面打一巴掌;但,倪先生的聲明,著實讓人看得光火:
最近滿城風雨,矛頭都是我作為一個男朋友怎樣失敗。我多謝大家的意見和抨擊,事發後也承諾過深切反省和負責。想了一星期,我再為我的錯誤向慧敏道歉,也多謝她再一次肯包容我的過失。但感情由兩個人的事,變成了所有人的事,性質已起了改變。雨過天青不難,但可以保證暴風雨不再來嗎?我問了自己這個問題很久,意識到我這次的錯誤並非如一些損友說是技術上不小心,而是結構上出現了明顯的中年危機。我會正視問題,完善自我,不排除尋求專業輔助。在有信心改善之前,我明白到我在大家的心目中,不再是個稱職的男朋友,更不配做慧敏的男朋友。為了令公眾安心,為了顯示我的後悔和承擔,我決定引疚分手,和慧敏結束情侶關係,做回知心的朋友。這無疑是極大的損失,但我相信傳媒界,和慧敏的fans,都會歡迎我這個痛苦的決定。我不是個稱職的男朋友,但做個稱職的好朋友,我很有信心。我和慧敏相識近二十年,一向互相支持和了解。今日因我的不撿點分手,也不會影響我們繼續來往,處理合作的日常事務,和照顧愛貓。我做錯事,認了錯,向慧敏交待了,也得到慧敏的原諒。基於問責分手,已是極刑。以前種種,我和慧敏不會再作回應。以後種種,請大家尊重我和慧敏只是朋友的關係,不要再訂出情侶的標準。假如我們的關係再有變化,我們一定第一時間通知傳媒,令大家可以再行監督。我已搬離跑馬地寓所,再一次多謝慧敏多年來的包容,和傳媒多年來的鞭撻。人頭落地了,退一步海闊天空,希望事情可以告一段落。
還有男人這樣的無賴嗎?我首次見識有人偷腥之後可以說自己有中年危機,所為何事?這不比「每個男人都會犯的錯」來得無恥,他以為自己是政府官員,為犯過的政治錯誤寫悔過書嗎?
專業協助的話,我相信只有醫生可以幫他--替他斷淫根,好讓他可以了卻所有中年危機與及老年危機,六根清淨,完善自我。
更令人發笑的是:為了令公眾安心,決定引疚分手。他自比禽流感的雞鴨,為了令公眾安心,應該請食環署快些將之殺掉!「引疚分手」四個字可圈可點,我聽過引咎落台,引咎辭職,內疚分手,從未聽過引疚分手。這就是才子文人嗎?還是恃才賣弄廢話連篇?
好了,問責分手。你看看周小姐那一篇,這是他們兩個人的事,別人怎看是沒有關係的,她可以選擇原諒,同時選擇將雙方關係改變;倪先生是否覺得自己真的做錯?還是在說:「你地咁想我分手,我依家咪分囉!」事情是否周小姐心死決定放手,然後有人還要死出來搶白說:「我抵死,因為大家咁唔鍾意,所以我決定分手喇!」
本來分手並發出聲明以後不回應是最好的令事情告一段落,亦是對於受傷害的周小姐最好的處理,但倪先生的這一份聲明,實在令事情多一重意義:一個這樣厚顏無恥的男人,品格上明顯有問題的男人,根本不值得任何人去愛。
引疚分手,不如一死以謝天下吧,你那麼關注公眾怎看,現在看多人看見你就篤眼篤鼻,相信你在香港出街被人白眼咒罵是可預見的。相比陳冠希,你更加不適合回港,以免引起公眾不安。
最後還有一件事想說:天理循環,你當年如何用自己的雜誌去抹黑一個人,現在傳媒報導事實,你能怪誰?比起你當年的劣行,真的有什麼行差踏錯而被傳媒人贓並獲,你應該死得眼閉。















